宁波市福建商会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,减轻企业负担、激发商会主体活力、规范自身收费、增强服务能力,促进宁波市福建商会健康有序发展,我会郑重承诺:
一、担当社会组织责任,配合政策执行。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21号);宁波市民政局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甬民发〔2021〕86号)等相关文件的重要意义,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规范好自身,扎实推进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收费,不强制收费、不重复收费、不过高收费,如发现问题,坚决立行立改、真改实改。
二、坚持服务为本、发展为根、规范为纲的原则,持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,积极为会员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项目,决不能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,切实保护会员权益。
三、持续加强本商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,完善内部治理结构,包括党建、财务、运行管理、业务等内容在内的基本制度,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相互衔接、相互贯通、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。
特此承诺,请本会会员、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74-87757559